职业技能培训 升职加薪不是梦
吉林省工业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班
学技能 开设11个企事业单位常用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得证书 全国通用网上可查职业资格证书
享补贴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教 学:包教包会,一次不会下次免费。
时 间:根据报名情况,每月随机开班,每期30天,常年招生。
形 式:单独报名随机编班;企业集中,可入企培训。
鉴 定:培训结束参加技能鉴定,合格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费:中级工800元,高级工1000元、技师1750元、高级技师2150元。
补 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后可在属地社保局申请职工技能提升一次性补贴: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
咨询电话:0432-63003826
学院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66号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精神,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提升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打造吉林特色工匠品牌和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现结合吉林省实际,就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领取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将根据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
(二)为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制造业发展,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工匠品牌,省人社厅根据全省情况制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并对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予以适当倾斜,初级(五级)标准为1300元,中级(四级)标准为1950元,高级(三级)标准为2600元。
(三)每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补贴发放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也可以携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其中,省直行业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到省社保局办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并填写《吉林省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在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应持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有效证明。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将公示通过的名单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再由社保经办机构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432—63003899
传真号码:0432—63003899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