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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来源:吉林省工业技师学院 2019-10-02 浏览次数:5380

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在全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为促进劳动者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力争培训1.2万名以上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培训学徒1万人左右。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主要内容

(一)培养对象和目标。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养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

2.与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培养模式。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健全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深度合作机制,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构建企业技术工人培养新模式,为企业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技能人才。

(四)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三、健全政策制度

(一)建立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制度。

(二)健全企业对学徒培训的投入机制。

(三)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学徒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